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经营企业应当在企业服务平台填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表》(附件10),提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资料。
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直属分局应当当场对企业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发给新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变更后的备案凭证编号不变。
变更经营地址、库房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经营企业住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所或直属分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没有注册地址怎么办
1、提供医疗器械办公地址(随时配合检查)
2、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场所地址(安全+放心让飞检不在担心)
没有医疗器械库房怎么办
1、 提供医疗器械三方物流仓库(免费安装医疗器械管理软件)
2、 提供医疗器械三方物流冷库(安全+放心让飞检不在担心)
拟将医疗器械贮存、配送业务委托给具有“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经营模式经营企业的,在办理相关许可和备案时,还应当提交与被委托方签订的含有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内容的书面协议、被委托方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备案表》复印件。